申报说明
(一)典型应用类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创新应用,征集一批有较高技术水准、有相对成熟应用模式、有可复制性和推广性、已在长沙市范围内落地的应用场景。
1.申报说明
(1)申报主体:长沙本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建设单位(即项目甲方),包括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2)申报方式及要求:
国家级园区所属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所在园区负责数据资源管理的部门申报。
市直单位(或市管国企)所属二级机构向一级机构申报。
全市所有学校和教育机构向市教育局申报;全市所有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向市卫健委申报。
区县(市)所属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注册地在区县(市)的企业向本区县(市)的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申报。
省级园区所属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所在区县(市)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申报。
(申报方式及要求详见附件1及附件2)
(3)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
2.推荐说明
(1)推荐方式:接受申报的国家级园区和区县(市)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市直单位等应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依据《入围推荐工作指南》(详见附件3),提出推荐名单。
(2)推荐时间:2021年10月10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
(3)推荐名额:原则上国家级园区各4个名额,区县(市)各5个名额,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3个名额,其他市直部门各2个名额。
(二)解决方案类
面向智慧城市建设需求,征集一批能够解决城市居民生活工作、企业经营发展和政府行使职能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且已在全国范围内落地实施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1.申报说明
(1)申报主体:具有驻长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
(2)申报方式及要求:各申报主体向所属国家级园区或区县(市)的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申报(详见附件1及附件2)。
(3)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
2.推荐说明
(1)推荐方式:国家级园区和区县(市)的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依据《入围推荐工作指南》(附件3),提出推荐名单。
(2)推荐时间:2021年10月10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
(3)推荐名额:原则上,国家级园区、区县(市)各8个名额。
(三)微创新类
面向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实际需求,征集一批能够解决城市居民生活工作、企业经营发展和政府行使职能过程中的难点痛点问题的创新技术或解决方案,且已论证或验证了该方案具有较好的可行性和清晰的实施路径。
1.申报说明
(1)申报主体: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创业团队、公民个人等。
(2)申报方式及要求:各申报主体向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研究会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及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3)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
2.推荐说明
(1)推荐方式: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研究会应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依据本次活动的《入围推荐工作指南》(详见附件3),提出推荐名单。
(2)推荐时间:2021年10月10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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